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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財團法人陳建志毅宇未來教育基金會 (以下簡稱本會) 基於展現尊重個人隱私權的承諾,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下述規範,請您詳細閱讀本會如何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有任何疑問,請透過 contact@y2edu.org 聯絡本會,我們將盡快回覆您。

1.    蒐集及保存個人資料之目的:

我們可能利用您提供的聯絡資料,寄送電子報及本會相關文宣給您,或者必須時,本會也可能直接與您聯繫。若您不希望接收更多文宣訊息,您可提出不希望接收文宣的申請。

2.    個人資料之類別:
當您要求訂閱電子報、參加活動或捐款時,本會可能會邀請您提供部分個人資料(如:姓名、地址、電話、電子信箱、職業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以便於和使用者聯繫、提供服務、或處理訂閱程序。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或本會因活動執行所須之保存期間。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 對象:由本會自行利用,或依法令規定提供予本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他第三方。
(4) 方式:本基金會將透過數位檔案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之保護

(1) 本會保證所有收集的個人資料都會保密:我們絕不會租賃、出售或交換我們的個資名單,也不會將其提供給第三方,除非是在法律規範下或依法令所為之查詢,或在考量因避免嚴重傷害的情況下,主動配合檢調單位或其他政府機關提供所需資料。

(2)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會為下列主張或請求:

a.查詢或請求閱覽。

b.請求製給複製本。

c.請求補充或更正。

d.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e.請求刪除。

(3) 如您提供之聯絡資料包含第三人之個人資料時,您確認該第三人已知悉本聲明之權利義務,並擔保您已取得第三人之同意得授權本會依據本聲明蒐集、處理、使用第三人之個人資料。

5.    當事人拒絕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
若您未能或無法提供以上個人資料,本基金會將無法提供您電子報訂閱、文宣寄送、活動訊息通知、直接聯繫或其他相關服務。

於符合上揭蒐集之特定目的業務範圍內,本人同意 貴基金會得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人資料; 
經 貴基金會向本人告知上開事項後,本人已明確知悉 貴基金會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相關內容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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